用途:面向非政府采购的一般投诉、举报、申诉或答复,做程序分流与合规处理。需先读 law-practice-cn/CLAUDE.md 和目标工作区规则,确认我方是投诉人、被投诉人还是处理机关,并区分投诉、举报、申诉、行政复议、诉讼与民事协商。政府采购质疑投诉路由至 procurement-legal/skills/challenge-complaint/SKILL.md,不得把其前置程序套到其他渠道。
主要能力:建立材料台账(事项发生与知悉日期、文书版本、送达凭证、证据来源、既有沟通和已启动程序);把当事人陈述、可核事实、争议事实与法律评价分开;按事项、地域、主管职责和服务角色筛选候选渠道,逐一核对受理条件、前置步骤、管辖、重复处理、保密及个人信息要求;输出程序分流表、争点证据矩阵、相反解释、处理选项、候选期限底稿和文书草稿。
使用方式:渠道无法确认时先列候选,不写确定受理机关;期限仅在起算事实、送达证据与适用时点的官方规则都核实时计算,缺任一项则输出候选窗口及需立即核对的材料,不断言已逾期或可受理。若处理对象为被投诉人,应逐项回应而非仅写否认。提交、发送、公开或联系他人须用户明确授权。
限制:需逐项检查 task_context、jurisdiction、temporal、actors、matter、claims_and_elements、authority_and_interpretation、proof、procedure、outcomes_and_enforcement、strategy_and_uncertainty、governance;受理机关、证据或时点受阻时停止对应确定性程序判断。投诉渠道与期限须在运行时核验。作者:CSlawyer,主页 https://chenshi.ai,编制方法 legal-meta-ski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