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途:当法律条文经文义解释仍无法得出确定结论时,本技能通过系统性地发现并论证条文目的,在文本可承受范围内选择最正当含义,形成可裁判的解释结论。触发条件(满足任一):文义存在两种以上可能无法择一;文义结论明显不合理;条文含开放性评价概念(如合理、正当、必要、重大);条文较旧、面对新型事实文义覆盖不足。
主要能力:识别需解释的条文、概念或句子,将争议压缩为单一具体法律问题;从法条文本、立法材料、立法背景还原立法者原始意图;从制度功能、法律价值、现实需求、权威裁判建构条文当下合理目的;判断主客观目的一致、互补或冲突,冲突时按法规新旧、条文具体程度、规则或原则属性分配权重;将抽象目的转化为具体含义判断并进行合法性复核。
使用方式:须在文义解释完成后调用。流程为技能衔接、确定争议问题、识别主观目的与客观目的、整合主客观目的、形成解释结论、合法性复核。输入含前序文义解释结果、争议概念、文义不足原因、案情摘要,及选填的可能含义、文字射程边界、立法材料、关联条文、既有观点、文本类型。输出为结构化各节:争议提出、文义衔接、目的解释必要性、主观目的论证、客观目的论证、整合与结论及四项合法性检查。复核未通过需回溯重新权衡。
适用场景:法律规范、合同、遗嘱等私法文本的解释,尤其评价性概念界定与新旧条文衔接新型事实。
限制:不得跳过文义解释;结论不得超出条文文字可能语义范围;价值判断须锚定具体条文、制度与案件事实;不得与相邻条文或上位法原则明显矛盾;主客观目的无固定优先序;仅适用于法律解释,不适用于法律续造(漏洞填补、类推适用);输出为结构化法律分析论证,不具有法律效力,实际案件需结合完整证据、程序要求与司法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