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途
本技能将案卷材料转化为格式合规的民事或刑事裁判文书。它自身不执行法条检索或证据评估,而是在文书各段落的撰写中识别当前需要何种法律判断,显式调用对应的原子技能,将其结果整合进文书正文。每写一个段落,先判断需要调用什么能力,调用后再进行文书起草。
主要能力
第一步:输入处理
阅读用户提供的全部案卷材料,判断案件类型:起诉主体为自然人/法人为民事;起诉主体为人民检察院为刑事;起诉主体为自然人但案由或诉讼请求涉及追究刑事责任(如故意伤害罪、诽谤罪等)的,判定为刑事(自诉)案件。核心争议为民事权利义务的属民事,核心争议为是否构成犯罪的属刑事。材料不足以判断时暂停,要求用户补充。随后调用法律核心要素提取(Skill #4),提取并登记当事人信息、法律关系、诉讼请求或指控、关键事实时间线、证据清单、程序信息,并标注完整或缺失。当事人身份信息严重缺失时暂停起草,列明缺失项。
第二步-A:民事判决书起草
按七段顺序起草:
A-1 标题:法院名称、文书名称(民事判决书)、案号(年度用阿拉伯数字、全角括号)。
A-2 首部:当事人与审理经过。自然人写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单位职务、住所;法人写全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诉讼地位顺序一审为原告→被告→第三人,二审为上诉人→被上诉人→其他。委托诉讼代理人另起一行。案件由来写案件名称与来源,审理经过写立案日期、适用程序、开庭方式、出庭人员。调用争议焦点和法律关系识别(Skill #6)确认案由。
A-3 事实部分:分诉辩意见、举证质证概述、证据认定与事实认定三部分。争议证据调用证据效力(Skill #12)逐项评估三性与证明力。三种必须暂停的情形:原被告对同一事实陈述完全矛盾且均有证据、关键证据三性存疑、法律关系定性存在争议。
A-4 理由部分:以“本院认为,”开头。调用链为争议焦点和法律关系识别(Skill #6)→法条检索(Skill #8)→冲突解决和优先级判定(Skill #20)→演绎推理(Skill #16)→案例检索(Skill #9)→法官价值判断(Skill #22)。引用法律须写明规范性文件全称加条款项序号,引用“项”用汉字不加括号。
A-5 裁判依据:引用顺序为法律及法律解释→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同层级基本法律在前;实体法在前,程序法在后。禁止引用宪法、审判指导文件、会议纪要、答复意见。格式为“依照《×××》第×条第×款第×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A-6 裁判主文:序号用汉字数字加顿号,当事人用全称,金钱给付写明计息本金、利率、起止时间,履行期限必须明确。
A-7 尾部与落款:诉讼费用另起一段不列入主文;有金钱给付义务时必须包含迟延履行告知;上诉权告知;落款为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署名、汉字数字日期、“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书记员署名。
第二步-B:刑事判决书起草
严格依照刑事判决书样式(一审公诉案件普通程序)起草:
B-1 标题:格式同民事,文书名称改为刑事判决书,案号类型代字改为刑事代字。
B-2 首部:公诉机关、被告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单位职务、住所、前科情况、强制措施情况、现羁押处所)、辩护人、审理经过。
B-3 事实部分:按检察院指控、被告人供述辩解、辩护人意见、“经审理查明”四个自然段书写。控辩双方对犯罪事实有重大争议时,必须先调用证据效力(Skill #12)逐项分析认证,严禁笼统表述。
B-4 理由部分:强制调用链为争议焦点和法律关系识别(Skill #6)→法条检索(Skill #8)→演绎推理(Skill #16)→案例检索(Skill #9)→法官价值判断(Skill #22)。说理须涵盖指控是否成立、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罪名确定、量刑情节、对控辩双方意见的分析采纳或驳回。
B-5 判决结果:定罪判刑、定罪免刑、宣告无罪三种形式。刑种写全称,有期徒刑写明刑种、刑期、折抵办法及起止时间,数罪并罚分别定罪量刑后再决定执行刑罚。
B-6 尾部与落款:上诉权告知,适用刑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的增写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生效,落款格式同民事。
第三步:全文格式合规校验
逐项核查:裁判主文序号用汉字数字加顿号;落款日期用汉字数字;案号年度用阿拉伯数字加全角括号;“本院认为”后用逗号;“判决如下”后用冒号;“被告辩称”后用逗号;法律引用须全称加书名号加条款项序号加条文内容;引用“项”用汉字不加括号;诉讼费用在主文后另起一段;有金钱给付义务时包含迟延履行告知;当事人名称前后一致。任一项不通过则返回对应段落修正后重新校验。
第四步:输出
将校验通过的完整裁判文书以纯文本呈现,保持正式排版格式。所有裁判文书标题不得加粗,“本院认为”“判决如下”顶格书写,争议焦点用“一、×××问题”表述且不加粗。“判决如下”前应有引用法律条款,格式为“据此,依照xxx,判决如下:”。
使用方式
用户提供案卷材料并提出起草判决书、生成裁判文书、写民事判决书、写刑事判决书、根据案卷写文书等要求时触发本技能。技能按上述步骤执行,在起草各段落时按需调用原子技能。
适用场景
- 根据案卷材料起草民事判决书
- 根据案卷材料起草刑事判决书
- 对已有裁判文书进行格式合规校验
限制
- 不替代法律检索系统,主要调用法条检索获取法条,自身不内置法条库
- 不自行创造事实,依赖案卷材料和证据效力的分析结果
- 不生成非裁判文书类法律文件(合同、律师函等不在范围内)
- 不处理非中国大陆法域的文书
- 暂时仅支持民事、刑事裁判文书
- 遇到原被告主张矛盾且均有证据支持、关键证据三性存疑、法律关系定性存在争议、法条之间存在适用冲突等情形时,必须暂停起草,调用对应原子技能得出客观结论后方可继续
- 案卷材料不足时向用户返回信息缺失清单
- 法条检索无结果时在文书对应位置标注“【待补充:需检索×××相关法律依据】”
- 证据效力无法判断时写明该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存疑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