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途:用于银行或银行集团的资本充足率(Basel III/IV)计算与报告,围绕 CET1、Tier 1、Total Capital、RWA、资本缓冲、MDA 和杠杆率展开。
主要能力:
- 资本构成:CET1(普通股、股本溢价、留存收益、AOCI,扣除商誉与无形资产、依赖未来盈利的递延税资产、对金融机构重大投资、IRB 超额预期损失等);AT1(永续、可全额自主分配、持续经营吸收损失,含 CoCo 减记/转股机制,低触发 5.125%、高触发 7.0%);Tier 2(次级债最低 5 年原始期限、最后 5 年摊销,IFRS 拨备超额部分上限 0.6% 信用 RWA,SA 银行一般贷款损失准备上限 1.25% 信用 RWA)。
- 比率:CET1 比率 = CET1 / 总 RWA;Tier 1 比率 = (CET1+AT1)/总 RWA;总资本比率 = (CET1+AT1+T2)/总 RWA;杠杆率 = Tier 1 / 总敞口。总 RWA = 信用 RWA + 市场 RWA + 操作 RWA + CVA RWA。
- 最低要求:CET1 4.5%、Tier 1 6.0%、总资本 8.0%、杠杆 3.0%,需叠加辖区本地要求。
- 缓冲:CCB 2.5%、CCyB 0%-2.5%(衰退期释放,需查当期)、G-SIB 附加 1.0%-3.5%、D-SIB/O-SII 0%-3.0%、SyRB(EU/UK)。缓冲叠加后有效 CET1 要求可远高于 4.5%。
- MDA:CET1 落入组合缓冲要求区间时限制分红、AT1 票息与酌情浮动薪酬,按缓冲剩余比例分档(0-25% 可分配 0%,25-50% 为 20%,50-75% 为 40%,75-100% 为 60%,满额则无限制)。
- Basel IV 输出下限:IRB 信用 RWA 不得低于同组合 SA RWA 的 72.5%,2025 起逐步实施至 2030 年(辖区不同)。
- 杠杆率敞口:表内资产、衍生品(重置成本+潜在未来敞口)、证券融资交易、表外项目(100% CCF,无条件可撤销 10%)。
使用方式:按资本充足率报告模板输出实体、报告日期、辖区、资本构成、RWA 分项、比率、缓冲位置与 MDA 触发距离。
限制:所有输出须经合格专业人员复核后方可用于监管申报或业务决策;不得直接扣减 IFRS 拨备而不核对 IRB 缺口,不得遗漏商誉与无形资产扣减,不得对非本币主权债用 0% 风险权重,IRB 银行须做输出下限检查,资本充足率与流动性不可混同,CET1 接近 5.125% 或 7% 时须考虑 AT1 触发机制。具体辖区参数与价格信息暂未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