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途:为无法或不愿使用鼠标、触摸屏的用户设计键盘导航与焦点管理,是交互无障碍的基础。适用人群包括运动障碍者、使用开关设备或口含棒者、屏幕阅读器用户、偏好键盘的效率用户,以及手或手臂暂时受伤者。
主要能力与原则:
- 可达性:每个交互元素都能通过 Tab 键聚焦;焦点顺序遵循视觉阅读顺序(从左到右、从上到下);不得存在只能通过鼠标悬停或点击才能到达的元素;自定义组件需显式设置 tabindex 和键盘处理程序。
- 焦点可见:每个交互元素都要有可见焦点指示,最低为 2px 实线轮廓、与背景对比度 3:1;不得在无可见替代的情况下使用 outline: none 或 outline: 0;焦点样式应全界面一致。
- 焦点管理:模态框打开时焦点移入其中,关闭时返回触发元素;内容删除后焦点移到逻辑上的下一个元素;动态更新区域需适当管理焦点;不得无意困住焦点(仅在打开的模态框内允许焦点陷阱)。
组件键盘模式:导航菜单用 Tab 在顶层项间移动、方向键在下拉内移动、Enter/Space 激活、Escape 关闭下拉并返回触发元素;标签页用 Tab 进入活动面板、方向键切换标签;模态框打开时焦点移到内部首个可聚焦元素、Tab 仅在内部循环、Escape 关闭、关闭后焦点返回触发元素;表单按逻辑顺序 Tab 切换字段、错误信息可聚焦或可播报、末字段或可见按钮用 Enter 提交、必填指示不能仅靠颜色;拖放必须提供键盘替代方案(上移/下移按钮、选择放置或方向键重排)并播报当前位置与可用操作;轮播/滑块用方向键切换、提供可见前后按钮、聚焦或悬停时暂停自动播放、播报当前位置(如“第 2 项,共 5 项”)。
跳转链接:每页首个可聚焦元素应为“跳到主要内容”链接,聚焦时可见(可默认视觉隐藏),通过锚点指向主内容区;长页面可增加“跳到搜索”“跳到页脚”等。
评估清单:所有交互元素可 Tab 到达;焦点顺序与视觉顺序一致;每个元素焦点指示可见(2px、3:1 对比度);模态框困住焦点并在关闭时返回;所有自定义组件有键盘处理程序;拖放有键盘替代;存在可用的跳转链接;界面中不存在键盘陷阱;动态内容变化适当管理焦点。
限制:资料未提供具体代码示例、安装命令、平台支持范围或收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