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途:指导在向第三国传输个人数据时依据欧盟委员会2021/914号决定落地标准合同条款(SCC),该套SCC自2022年12月27日起强制适用,对应欧盟2016/679号条例(GDPR)。资料以Athena Global Logistics为示例说明实际写法。
模块选择:按出口方角色判断。出口方为控制者且进口方自行决定处理目的,用模块一(C2C);进口方代表出口方处理,用模块二(C2P);出口方为处理者、进口方为再处理者,用模块三(P2P);出口方为处理者、进口方为控制者(数据回传),用模块四(P2C)。
主要能力:分别列出各模块关键条款要点,如模块一的第8.1至8.5条(保护措施、目的限制、透明度、准确性、期限与删除),模块二的第8.1、8.2、8.3、8.5、8.6、8.8、8.9条(指示、目的限制、透明度、再处理、国际再传输、安全、文档与合规),模块三的指示、再处理授权、安全措施与审计链,模块四的进口方作为控制者的义务。
附件:附件一列明双方名称、地址、联系人、与传输相关的活动、角色,并描述数据主体类别、个人数据类别、敏感数据、传输频率、处理性质、目的与保留期(示例为36个月),以及主管监督机构(BlnBDI);附件二列明技术与组织措施(传输与静态加密、访问控制、数据最小化、日志监控、事件响应、物理安全、业务连续性、员工措施、再处理者管理);附件三列明再处理者及其所在地、活动与保障机制。
使用方式:按条款清单逐条核对实施动作,包括第1至7条一般条款、第8至12条双方义务、第14至15条当地法律与政府访问、第16至18条最终条款;执行与记录保存要求版本控制、至少每年复核、跟踪EDPB与欧盟委员会更新、与传输影响评估(TIA)关联,并按要求向主管监督机构提供文档。
限制:资料仅提供上述框架与示例,未提供具体工具、安装命令、价格或平台信息;实际条款文本与法律适用需以2021/914号决定及GDPR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