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途:把用户的一句话创意,按固定生产顺序推进为完整风格化3D动画短片。流程要求所有主要成果按制作顺序放在画布上,并在昂贵或高影响步骤前暂停,用选择卡让用户决策。
主要能力:
- 接收阶段确认画面比例(16:9、9:16、1:1、4:5或自定义)与总时长(30–60秒推荐等),写入项目简报并贯穿后续镜头、合成与BGM。
- 依次产出:项目简报文本、故事大纲文本、带标签的角色卡图像、仅含环境的场景卡图像、六列标准化镜头信息表、默认单份文本分镜文档(逐镜一节)、单镜视频片段、全片主视频、匹配BGM与最终混音成片。
- 全局视觉风格锁定:皮克斯风格3D卡通渲染、C4D+Octane质感、高规格动画电影质量;几何简化角色、2.5–3头身、雕塑感毛发、暖次表面散射皮肤、夸张表演与弹性运动;明确禁止写实实拍、平面2D动漫、塑料玩具皮肤、僵硬姿势等。
使用方式:先采集一句话想法、期望产出、长度、画面比例、视觉基调、对白需求等;随后立即用选择卡确认比例与时长。角色卡与场景卡锁定后,必须输出六列镜头表(镜头ID与时长、连续性交接、参考锚点、钩子类型、含逐秒指令的镜头描述、音频与对白轨),并通过第5.5步自检。之后进入分镜:默认单份文本分镜文档,铅笔多格图仅为用户选择加入的可视化产物,且不覆盖文本分镜;需重迭代的镜头才提取为独立文本节点。渲染前展示视频模型选择卡(默认H3,Seedance 2.0为备选,支持按镜头混合但需在表中标注模型)与分辨率卡。片段通过后按镜头顺序合成主视频,匹配连续BGM,对白与重要音效处压低BGM,最终成片不得残留分镜痕迹、标签、箭头、计时标记或面板边框。
适用场景:从一句话创意到成片的完整故事型动画短片制作,包括蓝图、素材、镜头表、文本分镜、可选铅笔分镜、单镜片段、主视频与BGM合成成片。
限制:不适用于单张图像、简单编辑、单镜动画、Logo设计或纯提示词咨询;若只要提示词应使用视频提示词流程,只要角色卡应使用角色拆解流程。对白语言仅在用户明确指定时使用,否则标注为未指定。角色设计锁定后再修改,可能需要重新生成镜头表、分镜、单镜片段、主视频与最终合成。资料未提供具体收费、价格与平台支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