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途:该技能用于对AI系统是否构成欧盟《人工智能法案》(Regulation (EU) 2024/1689)第6条下的高风险进行深度评估,依据欧盟委员会为利益相关方磋商发布的第6(5)条分类指南草案(一般原则、附件一、附件三)。适用于已通过风险层级初筛、判断高风险为可能层级并需要深入分析的场景,或用户明确要求附件一/附件三分析时。
主要能力:按五步决策树推进——第1步依第3(1)条确认是否属于AI系统;第2步依第3(12)条及一般原则¶¶10–13确定预期用途,含GPAI/多用途陷阱测试;第3步依第6(1)条与附件一判断产品/安全组件及第三方合格评定要求,区分附件一A节与B节;第4步依第6(2)条与附件三八个领域匹配用例,并适用第6(3)条例外及画像再例外、第6(4)条文档义务;第5步提示第25条实质修改陷阱。输出结构化决策块、实务备忘录和JSON交换件三类产物。
使用方式:需先收集系统描述、预期用途证据、部署背景、修改状态等输入;缺失时须先询问,信息不完整时结论应标注为初步。技能开始时展示免责声明但不阻断。
限制:委员会指南不具约束力,权威解释属于欧盟法院;本技能不构成法律建议,最终分类应由具备AI法案专业知识的合格法律顾问参与。生效日期依AI Omnibus 2026有所推迟:第6(2)条+附件三义务为2027年12月2日,第6(1)条+附件一义务为2028年8月2日。若系统尚未完成五层级初筛,应先做广度初筛。具体价格、平台等信息暂未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