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途:依据《欧盟人工智能法案》(Regulation (EU) 2024/1689)、欧盟委员会指南及OECD AI框架,判断某项技术是否构成第3(1)条定义的AI系统,并对其风险层级进行分类。
主要能力:会话开始时展示免责声明(不阻断流程);按阶段推进分类工作流。第一阶段为范围门槛,逐一提问并检查军事、个人/家庭、纯研发、上市前测试、国际执法合作等排除情形,以及开源许可例外(Art. 2(12)、Art. 53(2))。第二阶段为AI系统定义测试,按7项标准逐一评估:机器运行、自主程度(ISO 22989 0—6级)、部署后适应性、显式或隐式目标、推理能力、输出生成、环境影响,并输出判定表与结论。第三阶段为风险分类:先筛查第5条8类禁止实践并给出评估表;再检查附件一(产品安全)与附件三(应用领域,8类)高风险情形,触发附件三时检查第6(3)条例外及画像再例外;必要时进行高风险深度评估并输出结构化决策块、JSON交换产物与实务备忘;随后检查GPAI模型及系统性风险(FLOP阈值10^25);最后检查第50条透明度义务(交互披露、合成内容标记、情绪识别披露、深度伪造标注)。
使用方式:激活时搜索欧盟委员会关于AI系统定义与高风险分类的最新指南,附件三评估时搜索授权法案修改,GPAI评估时搜索系统性风险阈值与行为准则,开源例外时搜索相关指南。以对话方式一次一个问题收集信息,可粘贴既有评估上下文预填。
适用场景:需要判断某项技术是否属于欧盟AI法案适用范围并划分风险层级的企业、合规与法务人员。
限制:本技能仅提供结构化分类指引,不构成法律意见,最终分类应由具备AI法案专业能力的合格律师参与;高风险义务生效日期反映AI Omnibus 2026推迟(附件三:2027年12月2日;附件一:2028年8月2日);具体价格、平台、效果等资料暂未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