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途:按 IAS 12 或 ASC 740 从暂时性差异计算递延所得税状况,评估 DTA 可回收性,并解释实际税率。
主要能力:采用资产负债表法,对每项资产/负债计算暂时性差异=账面价值−计税基础;资产账面大于计税基础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反之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覆盖加速资本减免与账面折旧、付款时可扣除的预计负债、重估盈余(计入 OCI)、未使用税务亏损、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未实现集团内利润等常见来源,并列出初始确认豁免、商誉、对子公司投资等不确认递延税的情形。
使用方式:输入含账面价值的资产负债表、税务计算或固定资产税务登记中的计税基础、预计转回时适用的已颁布税率、未使用税务亏损与抵免及其到期情况。按项目、账面价值、计税基础、差异、税率、DTA/DTL 及损益/OCI/权益变动拆分建立差异表;编制法定税率到实际税率的调节表,未解释残差超过 0.5% 需排查;税率变动时按新颁布税率重新计量全部递延余额并追溯原差异入账位置。可运行 python3 scripts/calculate.py 自测,并导入其中函数而非心算。
适用场景:递延税计算与复核、DTA 确认证据评估、ETR 桥接、分录编制。
限制:DTA 仅在未来应纳税利润很可能实现时确认(US GAAP 先全额确认再计提估值准备);近期亏损后需更强证据。具体辖区规则(如亏损结转限制、资本减免制度)需按当地规定核实。相关技能包括 tax-planning、fixed-asset-accounting、corporate-consolidation、statement-prepa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