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途:从已完成的委托登记生成可发送的律师函草案,核心价值在于起草前强制处理保密、权利放弃、自认与和解沟通姿态,避免因无人暂停检查而放弃保密或构成自认。
主要能力:加载 ~/.claude/plugins/config/claude-for-legal-zh/litigation-legal/demand-letters/[slug]/intake.md 与同目录上级 CLAUDE.md 中的律师函实践和内部风格;运行起草前门禁(保密过滤、自认风险、权利保留、和解谈判姿态、弃权扫描、语气、事实准确性);按函件类型选择模板(有种子文件用种子,否则用软模板);在对话中起草并迭代至用户批准;写入 draft-v[N].docx 和 checklist.md(发送后检查清单);提供创建案件选项。
模板骨架:付款催告函、违约/催告整改函、停止侵权函,均含当事人背景、事实与依据、要求、后果、权利保留和签名栏。
起草规则:具体优于形容词;事实可追溯至来源,不可核实的标 [需核实:具体主张];法律依据用 [引用:法条/条款/案例] 占位,不编造引用;后果语言匹配维护关系、克制或进取的语气;除非有意,不在记录中讨论和解。
限制:不发送函件,仅起草,由用户发送;不研究引用,占位符保持占位;不绕过起草前门禁,即使使用 --skip-gate 也会在草案中注明门禁被跳过及原因。外发函件不附“保密·律师工作成果”标头,检查清单和委托登记为内部工作成果应附标头。中国法下律师函构成意思表示、可中断诉讼时效、可作证据,且不当然享有保密特权。
适用场景:委托登记已完成、准备转为可发送草案时。具体收费、价格、平台支持等信息暂未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