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perAPI AI 工具集

versicherungsfall-deckungspruefung

通用与其它

查看项目

更新于 10-15 20:08

技能介绍

用途:依德国保险合同法(VVG)审查保险人是否负给付义务,采用三阶段结构,可用于抗辩拒赔或在承保诉讼中防御。

主要能力:1)判断争议事件是否落入 AVB 给付描述(积极风险界定);2)审查是否存在风险排除(消极风险界定),风险排除应从严解释;3)审查保险人是否因违反告知义务或义务而免责(§§ 19 ff., 28, 31, 81 VVG)。AVB 按无保险法专门知识的平均投保人理解(接收人视角)解释;存在至少两种可成立解读时,依 § 305c Abs. 2 BGB 作不利于条款使用人的解释;并进行 § 307 BGB 内容控制(透明性要求),且区分“隐藏义务”(实为义务的排除条款,适用 § 28 VVG)。

使用方式:需提供险种、合同数据(保险人、起始时间、AVB 版本及日期)、争议条款原文、事故经过、拒赔函、往来状态与案号等。采用子代理架构(研究、起草、复核),输出形式为承保鉴定书,含事实、问题、简要回答、三阶段法律评价、请求权与举证责任、风险与期限日历、建议及文献目录。

适用场景:住宅、家财、职业能力丧失、法律保护、车损、责任等险种的承保争议,可撰写索赔函(通常设 14 天期限)、起诉状,或考虑保险申诉专员程序。举证责任:投保人证明保险事故,保险人证明风险排除与免责事由(含告知、义务违反、重大过失或故意及合法告知),投保人承担 § 28 Abs. 3 VVG 的因果关系反证。

限制:2008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新 VVG,旧合同亦原则上适用,旧法(如 § 6 VVG aF)不再适用;所引判例标注为未经核实,需在 jurid/Beck-Online/openjur 核查。旧合同过渡条款(Art. 1 EGVVG)及具体期限(如 § 8、21 VVG,§§ 195、199、124 BGB)需个案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