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途
该技能用于审查具体的医师行为是否与《医师职业条例范本》(MBO-Ä)以及各联邦州依据州卫生职业协会法(HeilBerKG/HKaG/KammerG)制定的、具有规范效力的《州医师职业条例》(LBO)相一致。它构成职业法层面的审查,与民法上的医师责任形成互补,并评估在职业法院可能面临的制裁。同时审查与《刑法典》第203条、药品广告法(HWG)、《社会法典》第五编(SGB V)及联邦医师条例(BÄO)的衔接问题。
主要能力
- 审查医师行为是否违反职业义务,涵盖广告、保密、文档记录、报酬、进修、远程治疗等领域。
- 识别应适用的联邦州及其州医师职业条例,并指出州条例与范本之间可能存在的差异。
- 评估职业法院的制裁空间,包括警告、训诫、罚款、剥夺被动选举权,以及因职业不名誉导致的执业许可撤销。
- 审查与刑法、广告法、社会法及执业许可法的交叉风险。
- 以鉴定书风格输出结构化审查意见,包含事实、问题、简要回答、法律评估、建议、风险与来源目录。
使用方式
该技能采用子代理架构:研究者提供MBO-Ä、相关州LBO、卫生职业协会法、刑法第203条、HWG、GOÄ、SGB V、BÄO以及相关评注和判例;起草者以鉴定书风格审查职业义务、义务违反、过错与制裁空间;复核者特别检查是否引用了具体州LBO(而非仅MBO-Ä),以及是否识别出与刑法第203条和HWG的衔接。
输入需要包括:具体的医师行为(广告表述、数据传递、报酬约定、远程治疗等)、联邦州与专业方向、执业状态(开业、受雇、医院、MVZ)、可能正在进行的州医师协会或职业法院程序,以及委托人立场(受影响医师、医师协会、竞争者)。
审查流程依次为:确定州医师职业条例的适用性;审查广告(第27条MBO-Ä);审查保密义务(第9条MBO-Ä结合刑法第203条);审查文档记录(第10条MBO-Ä结合民法典第630f条);审查报酬(第12条MBO-Ä结合GOÄ);审查进修义务(第4条MBO-Ä结合SGB V第95d条);审查远程治疗(第7条第4款MBO-Ä);最后评估制裁空间。
适用场景
适用于医师、医师协会或竞争者就具体医师行为是否违反职业法进行审查,例如广告表述、患者数据传递、报酬约定、远程治疗、文档记录或进修义务等。也适用于应对州医师协会来函、在职业法院进行辩护准备,或评估是否需要并行采取刑事应对措施。
限制
该技能不适用于牙医,牙医适用MBO-Z。MBO-Ä仅为范本,不具有直接规范效力,具有约束力的是各州LBO。输出中部分判例标注为未经验证,需在juris中核查。执业许可撤销属于行政区/州主管机关的独立行政程序,不属于职业法院程序。具体功能、收费、价格、平台或效果等事实,资料中暂未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