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途:从投标人视角系统审查欧盟范围内招标(Vergabeunterlagen)的招标法合规性,识别可异议(Rüge)要点,避免因逾期未异议而被排除(Präklusion,§ 160 Abs. 3 GWB)。
主要能力:按七步流程审查——公告(§ 37 VgV)、服务说明(§ 31 VgV,含产品中立性)、资格要求(§§ 122–124 GWB、§§ 44–47 VgV,含资格借用与排除理由)、评标标准(§ 127 GWB)、标段划分(§ 97 Abs. 4 GWB)、合同草案/一般交易条款审查,以及优先排序的异议清单与期限策略。采用 Researcher、Drafter、Reviewer 子代理架构,输出结构化审查报告(含异议清单、风险与期限日历)。
使用方式:以命令 /vergaberecht:ausschreibungspruefung 调用。需提供公告(TED 编号、采购人、程序类型、标的)、招标文件(服务说明、资格与评标标准、权重矩阵、合同草案)、委托人立场、投标/参与期限及已有疑点或投标人提问。
适用场景:投标人拟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评估是否申请复审程序时使用。
限制:资料中部分判例标注为“未核实——需核查”,引用前应自行在 Beck-Online/juris/eur-lex 验证;本技能不替代个案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