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途:依据德国《破产法》(InsO)第15a条,审查法人及无自然人无限责任股东公司的破产申请义务,判断破产成熟时点与持续申请义务。
主要能力:确定申请义务主体(法定代表人、清算人);审查破产原因,包括第17条支付不能(流动性缺口≥10%且持续超三周通常构成,单纯支付迟延不足)、第18条濒临支付不能(预测期24个月,非第15a条申请原因)、第19条资不抵债(先做持续经营预测,负面则按清算价值编制资不抵债表);计算申请期限(支付不能3周、资不抵债6周,自客观发生起算而非知情起算);评估违反后果,含第15a条第4、5款刑事责任、对新生债权人外部责任、第15b条支付返还义务;梳理抗辩思路与StaRUG衔接。
使用方式:输入法律形式、流动性状况、资产负债表与持续经营预测、知情时点、重整措施等信息,按既定流程审查,输出含主体、破产原因检查、申请期限、状态标识、风险评估与建议的结构化报告。
适用场景:企业危机法律咨询、管理层合规审查、破产申请义务时点判断。
限制:资料中部分判例标注为未核实,需另行核对;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个案应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