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途:该技能按 VDuG 第14条以下分三阶段处理救济之诉——同质性(§15 Abs.1)的合法性、救济基础判决(§16)、含实施程序命令的救济终局判决(§18),并处理决定经济结果的集体总额估算(§19、§21)。
主要能力:区分三种请求变体(向具名消费者给付、集体总额、其他给付)及其对程序与实施程序的不同后果;审查同质性两项要件并应对“个别化抗辩”,通过分组而非笼统主张;按 §15 Abs.2 在起诉状中给出同质性与计算方法的说明;按 §16 Abs.2 拟定判决主文中的权利要件与各消费者需提供的资格证明;评估 §17 基础判决后的和解窗口;按 §18 列出实施程序命令、费用预定额、向管理人支付及上诉提示(§18 Abs.4 为无需许可的第三审上诉);按 §19 Abs.2 结合 §287 ZPO 进行估算,并提示 §21 可提高集体总额、不构成责任上限。
使用方式:输入生活事实与争议行为、各消费者请求权基础及差异、目标给付、计算方法与数据基础、程序阶段、企业经济数据。技能采用 Researcher、Drafter、Reviewer 子代理结构,输出固定格式的审查报告。附带脚本仅做算术,例如:python -m scripts.legal_calc.cli frist --ereignis 20.05.2026 --menge 1 --einheit monate --land BY;python -m scripts.legal_calc.cli gkg --streitwert 12000000。
适用场景:消费者保护机构提起救济之诉,或企业方进行个别化抗辩与和解规划。
限制:VDuG 较新,§15 同质性与集体总额估算尚无稳定最高审级判例,具体裁判须核实或标注为未验证;技能不替代个案法律意见。